申請人郭鎮(zhèn)永申請辦理坐落于師宗縣拱辰街的不動產轉移登記,將上述不動產登記在其本人及女兒名下。
根據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和原房屋登記機構出具的《房屋所有權歷史沿革查詢結果》,上述不動產中的房產于2009年8月24日由第一任房主趙桂蘭(已故)過戶至第二任房主郭鎮(zhèn)永及女兒名下(房屋證書號為:師房權證(2009)字第00010375號、師房(2009)共字第00023768、00023769號),但未辦理土地及房產的過戶手續(xù),土地使用證師土國用(2001)字第1018號仍在趙桂蘭名下。
根據解決不動產登記歷史遺留問題有關文件規(guī)定,登記機構擬對上述不動產權利進行登記,現予以公告。若國有土地權利人或利害關系人對公告事項有異議,請于本公告發(fā)布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將異議書面材料送達登記機構,逾期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,登記機構將登記發(fā)證。
師宗縣自然資源局
2025年3月4日